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如何看到北大光华-OFO共享经济研究中心关于共享单车研究报告?

刘春泉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北京电台采访:

如何看待OFO等发布的共享经济研究报告?

一、共享经济仍然属于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研究报告对于帮助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更为全面了解和理解共享经济等新生事物有一定帮助,因此值得肯定。

二、报告虽然是学术机构名义发布的学术研究报告,但发布机构是企业与学校等研究机构的联合机构研究发布,这一点需要注意。

三、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数字具体来源和研究方法不了解,是否有说服力要进一步研究再说。学术研究有学术自由,学者之间互相尊重,可以争论,公众和监管机构不妨姑妄听之。如果作为投资决策判断参考或者作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则需要更为慎重和独立的研究成果。

如何看待共享单车的2018发展趋势?

一、共享单车不是共享经济,官方已经界定为网络租赁自行车,不是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利用的共享经济。但仍不失为商业创新,而且已经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共享单车2018仍会继续发展。

二、从过去两年发展来看,已经开始出现一部分创业者失败的案例,不仅投资者颗粒无收,也导致用户押金和预付款完全打了水漂。因此,2018年很可能继续发生共享单车押金和预付卡商业风险爆发的案例,用户需要密切关注企业动态,一旦发现不祥,及时采取措施退回押金。否则可能会押金预付款颗粒无收。

三、中国互联网创业市场已经不是单纯靠做好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资本在创业市场发挥了极大影响力,在资本促成下,已经发生过竞争激烈的市场参与者最终走向合并的先例。竞争还是合并取决于资本意志而非企业或消费者。随着竞争加剧,共享单车市场不排除也出现市场集中度加剧的情况,但是否能做成取决于国家监管部门对市场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力度掌握尺度。

 

话题:



0

推荐

刘春泉

刘春泉

26篇文章 3年前更新

上海段和段师事务所律师,专长IT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民航法律。

文章